四川康定人甲玛因犯诈骗罪, 日前被义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,并处罚金6000元。 今年3月25日,甲玛等人来到一金银加工店,用340克假金沙冒充真金兜售,与店主林某谈妥价格为每克110元。甲玛等人随同店主前往银行取钱时,被警方抓获。经查,甲玛共参与实施诈骗3次,骗取钱财92400元(其中37400元未遂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