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2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携带假金沙 专骗打金店
王荣忠

  四川康定人甲玛因犯诈骗罪, 日前被义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,并处罚金6000元。
  今年3月25日,甲玛等人来到一金银加工店,用340克假金沙冒充真金兜售,与店主林某谈妥价格为每克110元。甲玛等人随同店主前往银行取钱时,被警方抓获。经查,甲玛共参与实施诈骗3次,骗取钱财92400元(其中37400元未遂)。